咨询信息
咨询人 郭红霞
类型 求决 来信时间 2018-05-21 17:14:26
标题 请妇联为妇女同胞维权
内容 本人本应于2016年可以领取广东省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到区卫计局申请时,对方第一次就说我儿子判给男方,不能享受;第二次又说我前夫名下多名子女,我不符合条件。我想请问我身为一个母亲,拥护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在先,十月怀胎含辛茹苦养大儿子在后,凭哪条法律法规能说离异的没有抚养权的母亲就无法享受计划生育奖励?前夫名下多少个子女与我何干?区卫计局这样做剥夺了我作为一名妇女一名母亲一名响应国家号召的公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的权利,请妇联的领导为我讨回公道。我也会继续向上反映直到给我一个公平的答复。
回复信息
处理部门 梅江区妇联 处理时间 2018-05-25 15:43:28
处理意见

    你好,郭女士,你的来信已收悉,首先告知,你的诉求不属于我会的职责范围。但我会干部仍到梅江区卫计局政策法规股了解情况,根据卫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具体文件请咨询卫计局),你的情况不属于领取计划生育奖励的范围。如有疑问请再到卫计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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