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区委区府办    时间:2017-07-13 06:5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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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州市梅江区加快推进重要产品

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和市属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梅江区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遇到问题请向区商务局反映。

 

 

 

 

办公室

 

中共梅州市梅江区委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201776

 

梅州市梅江区加快推进重要产品

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2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信息化追溯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新老系统融合共建和各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覆盖全区、先进适用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进产品供给侧改革,促进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主要目标。2018年,初步建成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追溯系统与社会管理系统、企业服务系统、民生服务系统逐步对接。到2020年,全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基本建立,追溯管理机制和管理平台不断完善,追溯网络不断扩大,追溯体系社会影响力逐步提升,初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环节的全过程追溯信息互联互通。

二、主要工程

(一)重要产品溯源物联体系建设工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利用物联网,加快推进重要产品溯源物联体系建设。开展物联网标识解析和产品认证服务,推进重要产品追溯物联网和交通运输物流等省内公共信息平台与国家标识平台对接。(区经济和信息化会同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重要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设集数据采集系统、运行系统、监管系统为一体的重要产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加快联通部门、地区、企业的数据库,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重点企业接入重要产品追溯网络,加快追系统进企业、社区、医院、电商平台、消费者移动终端等。(区商务局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卫生和计生生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做好统筹实施。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全区各类园区是生产环节重点,相关规划确定的流通市场是流通环节重点,龙头企业是实施重点。各地、各部门要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围绕企业、生产环节、产品等重点,统筹规划追溯体系建设,确定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进度安排。(区商务局会同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

(二)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助机制,推动企业参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信息平台运行,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开展肉类、蔬菜、中药材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加快建设运营模式创新,确保追溯体系出实效、保长效。(区农业局会同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梅江分局、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三)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食品重点监管品种电子追溯系统,不断拓展纳入追溯的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形成全品种可查询,重点品种可追溯的食品追溯机制,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对接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平台,推进政府部门、企业追溯信互通共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市工商局梅江分局负责)

(四)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覆盖生产经营全环节,推进医疗信息系统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实现药品从生产环节到市场流通环节的全程无缝监管和可追溯。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电子监管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和计生生育局、区商务局负责)

(五)推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切实落实农资经营主体责任,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管,为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提供支持。(区农业局会同市工商局梅江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六)开展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依托现有的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我区危险化学品追溯体系,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区安监局会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发挥认证作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将追溯管理与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有机产品等认证结合起来,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市场化的认证服务。鼓励专业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探建立追溯管理体系专门认证制度,各有关部门可在管理工作中采此类认证结果。〔各镇(街道)、区农业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畜牧兽医局负责

(二)加强互联互通。依托市追溯公共信息平台,开通统一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上下游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追溯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与市信用管理系统、市电子证照库、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市农户诚信信息服务系统、检验检疫综合业务平台等互联互通,建立追溯信息共享数据库和验证互认机制,将追溯信作为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区商务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市工商局梅江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负责)

(三)发挥多方合力。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电商企业要与实体企业紧密结合,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外贸企业要建设内外一体的进出口信息化追溯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创建活动。鼓励行业协会自主建立行业追溯信息平台,引导会员企业参加追溯体系建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四)强化追溯服务产业与相关产业创新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追溯体系建设,培育产业发展新增长点。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追溯服务体系,提供追溯云服务。支持各类机构积极参与,完善追溯配套产业链。加强追溯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在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推动追溯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商业化增值应用,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市场开拓提供数据支撑。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菜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结合追溯体系建设发展电子结算、智慧物流和电子商务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商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五)强化电商平台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融合。推动电商平台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对接,对平台上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等重要产品建立追溯产品专区,在同等条件下将追溯产品优先推介给消费者。加快推进电商平台自身的追溯体系建设,引导电商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现过程追溯管理。(区商务局会同市工商局梅江分局负责)

(六)强化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推动追溯体系与检验检测体系、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对接,打造严密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模式。构建大数据、云平台监管模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探索实施产品全过程智能化云监管。推动追溯数据和诚信体系相结合,完善质量诚信自律机制。建立智能化的产品质量安全投诉、责任主体定位、销售范围及影响评估、问题产品召回及应急处置等机制,调动公众参与质量安全和公共安全治理的积极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区商务局负责)

(七)促进消费转型升级。逐步建立与认证认可相适应的标识标记制度,方便消费者识别。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质量失信黑名单,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加大可追溯产品推广力度,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医院和其他团体消费单位等主动采购可追溯产品,营造有利于可追溯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加大宣传力度,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社会氛围。(市工商局梅江分局会同区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和计生生育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办法。实行依法溯源,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细化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研究制定追溯数据共享、开放、保护等管理办法,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各责任部门按分工负责)

(二)落实财政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强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的资金保障。统筹用好工业与信息化专项、科技发展专等专项资金,支持市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政府采购中涉及可追溯产品的,按照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三)加大融资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区金融办负责)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及进度安排,统筹推进工作。要以重要产品为切入点,不断拓展溯源产品的领域和种类。加大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区商务局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附件:追溯产品分工表

 

 

 

 

 

 

 

 

 

 

 

 

 

 

 

 

 

附件:

追溯产品分工表

 

序号

重要追溯产品

牵头部门

1

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食用农产品

区农业局

区商务局

区畜牧兽医局

2

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食品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药品制剂类、药品饮片等各类药品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

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

区农业局

区畜牧兽医局

5

民用爆炸药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

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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