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梅州市梅江区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商务局    时间:2017-12-09 14:4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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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制定缘由和总体框架

1、制定缘由

电子商务是我区突出发展产业,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速,据统计2016年我区电子商务企业有282家,交易额达3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2500多人,交易额达到30亿元以上,有力地促进我区就业、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为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省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41号),市出台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44号),为贯彻落实省、市促进电子商务政策,我局草拟了《梅州市梅江区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总体框架

《实施意见》共7条。第一条适用对象,规定适用范围、基本要求和扶持对象。第二条扶持措施,明确了具体的扶持措施。第三条资金预算,明确了扶持资金来源和金额。第四条核拨办法,规定了扶持资金申报要求、审批程序、拨付办法。第五条财务处理,规定了企业获得扶持资金后财务处理要求。第六条违规处理,明确了企业违规处理办法和审查核实要求。第七条其他,明确了实施时限和解释主体。

二、主要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41号);

2《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20号);

3《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44号)

三、对几个重点问题的说明

1、扶持措施中第一、二条主要对促进我区就业、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起到较大作用的电子商务产业园的企业进行扶持,同时提出了认定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园)的基本条件。

2、扶持措施中第三条是按《梅州市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梅市府办[2016]28号)要求,各县(市、区)要制订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扶持力度。支持相关行业、龙头企业带动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农业企业、农户提供公共咨询、网店建设、营销管理、托管代运营、品牌培育、物流方案、法律咨询、技术支持等专业服务。因此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被认定为镇(街道)电子商务中心(体验店)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统一招牌、统一设施、统一设备标准进行认定。

3、扶持措施中第四条是按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加大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科技研发投入,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2016—2020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500万元。我区根据实际设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50万元人民币,重点用于宣传推介、载体建设、产业促进、壮大主体、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等方面,推动我区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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