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梅江区民政局 |
梅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梅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
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民政局 梅州市扶贫开发局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为切实做好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帮困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级非常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帮困工作,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梅市人社规[2018]3号文件要求,明确职责,认真摸查,确保扶贫帮困对象的养老保险工作落实到位。
三、梅江区扶贫帮困对象的管理部门代缴、申领养老保险流程:
(一)缴费名单确认(每年五月中旬前完成)
1.扶贫帮困对象的管理部门(下称管理部门)将代缴人员名单交区社保局审核。
名单包括:
(1)当年代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名单;
(2)未年满60周岁对象一次性缴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人员名单;
名单应包含以下信息: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村镇代码、地址、联系电话、性别(女为2,男为1)。
2. 社保局将管理部门交来代缴名单、缴费金额审核后返回各管理部门确认。
3.各管理部门将经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代缴名单、缴费金额交回社保局。
(二)缴费(每年五月底前完成)
缴费采取转账方式。代缴机构将款项直接划入到邮储银行广州市分行分户,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行号:403581098007;户名:代收付类业务;账号:4415602000486841)。缴费机构划账后及时告知邮储银行联系人查询入账情况,待入账后,再到邮储银行网点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待邮储银行处理完后再将结果反馈给缴费单位。
(三)待遇领取
到龄领取待遇人员(含年满60周岁一次性缴费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邮政存折或卡到户口所在地镇或(办事处)办理申领待遇。
附件:《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民政局 梅州市扶贫开发局 梅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规[2018]3号)
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梅江区财政局
梅江区民政局 梅江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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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