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第一阶段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办好,请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带齐双方身份证)和受理凭证于2018年6月27、28日到梅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梅江区政府大院内)领取。
特此通知
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