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07月05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区政府大院住建局
邮政编码:514000
2018年06月29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内容 | 公示意见 |
1 | 梅州市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资质延期核准 | 同意 |